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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西安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复审及笔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9 作者:人事处管理员 点击:

    各位应聘人员:

    根据《西安医学院2024年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西医党发〔2024〕27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现场资料复审及笔试工作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一)应聘人员查看报名系统,显示为“现场复审”即为通过资格初审,请携带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复审:

    1.在招聘系统上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

    2.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

    3.如非本人到场,受托人需提供委托书(附件2)

    (二)现场复审时间

    2024年5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凡未按时按要求到场参加资料复审及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现场复审地点

    1.报名护理与康复学院

    复审地址: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至诚楼一楼护理与康复学院会议室联系人:李老师13609123291

    2.报名卫生管理学院

    复审地址: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实验楼A楼5层卫生管理学院会议室联系人:张老师13072988231

    3.报名马克思主义学院

    复审地址: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立行楼马克思主义学院三楼会议室联系人:刘老师13571923134

    4.报名口腔医学院

    复审地址:西安医学院高新校区口腔医学院五楼会议室3-506

    联系人:刘老师18220831501

    5.基础医学部

    复审地址: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至仁楼(B楼)4楼基础医学部会议室415联系人:余老师15991771832

    6.基础与转化医学研究所

    复审地址: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实验楼A楼四楼基础与转化医学研究所413-1办公室

    联系人:戴老师15951715838;贾老师18049074791

    7.报名专职辅导员岗位

    复审地址: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体育馆学术报告厅

    联系人:种老师18092275936

    8.报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部门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医院发展管理处、科技处、财务处、人事处、招标与采购处、审计处)

    复审地址: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体育馆学术报告厅

    联系人:韩老师13193389097

    二、笔试安排

    (一)笔试时间

    2024年6月2日下午14:00至16:00。

    (二)笔试地点

    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教学楼(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请考生统一从学校东门进入)

    三、笔试形式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形式参考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

    四、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于6月1日中午12:00至6月2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并打印准考证,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

    五、笔试纪律要求

    1.开考前30分钟,应聘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者,考前须到考务办核实身份)

    2.应聘人员应及时进入考场,开考前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开考30分钟后,迟到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应聘人员须携带蓝、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禁止考生在答题纸上做特殊标记,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违者按违纪处理。开考后应聘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5.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考场、考号就坐参加考试,入座前必须严格按规定接受安检,且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名,安检无误后按照考号入座,坐错座位按违纪处理。

    6.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纸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7.考试结束铃响,应聘人员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方可离开考场。应聘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纸,否则为违纪。

    8.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纸、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纸,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9.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违者取消笔试资格。

    10.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联系人:韩老师 029-86177532


    西安医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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